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简介及其税收政策的特征和影响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包晨华

一、区域概览

上海自贸区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国政府设立在上海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园区,属中国自由贸易区范畴。该试验区于2013年8月22日经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于9月29日上午10时正式挂牌开张。试验区总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相当于上海市面积的1/226,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核心)、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外高桥保税区是199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我国第一个保税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经过20多年的发展,外高桥保税区已集聚各类企业近万家,是国内经济规模最大,业务功能最丰富的海关特殊监管区。2011年9月外高桥保税区被商务部授予全国第一个“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已成为上海重要的国际贸易基地。同时,外高桥保税区做大做强酒类、钟表、汽车、工程机械、机床、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健康产品、化妆品、文化产品十大专业贸易平台,其中文化贸易平台被文化部授予全国首个“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外高桥保税区专业商品贸易规模不断扩大,2012年进口手表、酒类、化妆品分别占全国的43%、37%、29%;进口医药品、医疗器械分别增长40%和29%,占全国的24%和21%。

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是200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我国第一个保税物流园区,规划面积1.03平方公里。保税物流园区是国内首个实施“区港联动”的试点区域,可同时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政策和上海港的港航资源。依托“区区联动”、“进区退税”等政策功能优势,保税物流园区与外高桥保税区相辅相成、联动发展,现已成为跨国公司面向东北亚的出口采购中心和有色金属、IT零部件进口分拨基地。

洋山保税港区是2005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我国第一个保税港区,规划面积14.16平方公里,由小洋山港口区域、陆域部分和连接小洋山岛与陆地的东海大桥组成。作为上海建设“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的核心功能区域,洋山保税港区集聚了包括通信及电子产品、汽车及零部件、高档食品、品牌服装等的分拨配送中心,基本形成了面向欧美的分拨配送基地、大宗商品产业基地、面向国内的进口贸易基地以及航运龙头企业集聚地。目前,洋山税收、进出口等指标均在全国保税港区中排名第一,是全国14家保税港区中发展最快、产出效益最高的保税港区。

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于2009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3.59平方公里。机场综保区充分发挥其亚太航空复合枢纽港优势,积极打造“临空服务创新试验区”,已引进包括电子产品、医疗器械、高档消费品等全球知名跨国公司空运分拨中心以及百多个融资租赁项目,UPS、DHL和FedEx三大全球快件公司均入区发展,一批重点功能性项目已启动运作,机场综保区已逐步形成空运亚太分拨中心、融资租赁、快件转运中心、高端消费品保税展销等临空功能服务产业链。

 

二、战略意义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是国家战略,是先行先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意义深远。这项重大改革是以制度创新为着力点,重在提升软实力,各项工作影响大、难度高。

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开放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主要任务是要探索我国对外开放的新路径和新模式,推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体制改革,促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实现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服务全国的发展。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利于培育我国面向全球的竞争新优势,构建与各国合作发展的新平台,拓展经济增长的新空间,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

 

三、涵盖领域

2013年9月27日,国务院发布了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其中有关服务业的扩大开放措施也同时公布,涵盖六个领域。包括银行业、电信增值业务、演出经纪、教育机构等以往对外封闭的行业将向注册于自贸区内的企业开放,外资、民企有望迎来新的商机。

措施细则显示,金融服务开放的具体措施包括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试点设立有限牌照银行、允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开办离岸业务等。

在航运服务领域,放宽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试行办法;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

商贸服务方面,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外资企业经营特定形式的部分增值电信业务,如涉及突破行政法规,须国务院批准同意;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通过文化主管部门内容审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可面向国内市场销售。

专业服务方面,律师服务、资信调查、旅行社、人才中介服务、投资管理业务、工程设计以及建筑服务将进一步扩大开放。自贸区将探索中外律师事务所合作;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允许注册中外合资旅行社、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允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对试验区内的外商独资建筑企业承揽上海市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

文化服务业方面,自贸区将取消外资演出经纪机构的股比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为上海市提供服务;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娱乐场所,在试验区内提供服务。

社会服务领域,自贸区将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

 

四、税收政策

此次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探索与试验区相配套的税收政策”。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和其他区的税收优惠相比,上海自贸试验区税收优惠有着自己的显著特征,那就是非常注重从促进资本运作和促进国际贸易角度进行制度设计,力争通过“两翼齐飞”的思路来推动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新龙头作用的发挥,尽快将上海打造为国际知名的金融中心。

第一,紧贴实际需求。总体方案明确,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从实践看,这一优惠政策非常“接地气”。因为按照现行规定,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如果是个人出资的,一律要求按照个人财产转让所得一次性计税;如果是企业出资,则一律要求企业视同销售所得或者视同财产转让所得一次性计税。在纳税人缺乏必要的纳税资金的情况下,不得不举债纳税或者想方设法逃避纳税。在纳税人无力缴税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也非常无奈。这实际上非常不利于通过企业和个人的投资来促进资本的流动,也在无意中阻碍了一些企业的重组和改制进程。自贸试验区政策允许纳税人分期纳税,对相关投资者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

第二,注重“拿来主义”。在总体方案发布前,我国其实已经在部分地区实施了股权激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这一次,国务院规定自贸试验区内企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奖励,实行类似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政策。对其他地区已经运作多年,有着相对成功的试点经验的优惠政策实行“拿来主义”,直接用于自贸试验区,可以将政策的执行成本降到最低,更有利于类似政策后续推广到全国。与之类似,总体方案还规定,将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这实际上也是将原来滨海地区的成功政策经验直接“拿来”,并进一步结合实际推陈出新的结果。

第三,突出先行先试。总体方案规定,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在很多国家,这些税收政策都是发展全球离岸业务,促进金融创新的重要举措。但是,这样的税收立法在我国基本属于空白,如何借鉴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离岸税收管理的实践,在确保我国税收主权不受侵害的前提下,探索出我国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税源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模式,将会是一个长期的摸索过程。

有关专家推测,随着整个改革的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的很多税收优惠政策,将来很有可能推广到全国,释放出更大的改革红利。正是基于这一点,国外各大媒体将自贸试验区的建立解读为“中国第三次改革大潮涌起的标志”。

自贸试验区挂牌后正式受理企业登记注册申请的首日,尽管上海下着暴雨,依然难挡商界人士前来咨询和申请注册企业的热情。当天,自贸试验区综合服务大厅接待咨询达到2057人次。截至目前,花旗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大众等知名企业,有的已经入驻自贸试验区,有的已经拿到上海市有关部门的批文,自贸试验区内可谓热闹非凡。那么,自贸试验区税收优惠究竟对哪些企业有利?

从商业模式来讲,自贸试验区在贸易、投资、金融和税收方面的革新,将为跨国公司发掘新的商业模式带来便利——这也正是自贸试验区的重要政策导向。对于已经在自贸试验区的企业、即将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地区总部的企业以及投资性公司的积极影响尤为突出。

总体方案中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的诸多表述已经明确地表明了这一点。比如,总体方案规定,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都可以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对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还可以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

投资性公司之所以会从中受益,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相关的税收优惠是实实在在的。由于总体方案实行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分期纳税和股权激励分期纳税等政策,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知本”和“资本”的相互转化,有利于“知识”向“资金”的转化。而从事资本运作的企业在实践中既有大量的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也有向员工实行股权激励的大量现实需求。因此,这类企业将首先从自贸试验区税收优惠中尝到甜头。

另外,自贸试验区税收优惠还将对“两头在外”和出口导向型的企业有利。从总体方案给出的税收优惠政策看,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从国外进口原材料,再将产成品销往国外,在这个期间产生的流转税都是免缴的。因此,对于原材料和产品销售“两头在外”的企业和出口导向型的企业而言,无疑是十分有利的。

对于境内企业而言,应考虑重新调整业务布局,到试验区设立平台公司或窗口公司,尽快开展有关业务。尤其是准备“走出去”的企业,如果选择从自贸试验区“走出去”,将会更加便利。已经在境外设立了关联公司的企业,可以选择与境外关联公司共同投资,然后到自贸试验区开展业务。还没有设立境外公司的企业,应考虑尽快到香港等地设立公司,然后再到自贸试验区投资开展有关业务。

 

五、机遇和前景

上海自贸区获批决定了未来国家政策法规将对金融、贸易、航运、投资等领域给予更大的改革开放力度。由此也将推动对投资者影响较大的几个关键金融领域改革,包括利率市场化、增加人民币汇率波动弹性和幅度(汇率市场化)、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企业及个人的人民币自由兑换和对外直投、放宽民营银行政策准入门槛、鼓励创新型企业直接融资等等,使得国内投资者的投资空间进一步扩大。而各种金融法规和政策的松绑,也将使许多金融业态获得极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