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律师促成大额獐子岛股票首次顺利处置


案件介绍

2021年11月底,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受某大型证券公司委托代理其与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执行一案(下称“本案”)。现管辖法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大连中院”)已完成本案对被执行人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持有的证券代码为002069“獐子岛”109,960,000股股票的网络司法拍卖,最终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342,910,260.00元。本执行案件重要节点如下:

1. 2021年11月底,恒信律师接受委托,处理本案执行程序;

2. 接受委托的次日,因时值疫情,恒信律师通过网络系统优先完成网上立案,随后立即完成了纸质版材料的邮寄;

3. 2021年12月,大连中院通过委托执行程序完成对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持有的股票的冻结;

4. 2022年2月初,春节假期过后,恒信律师积极联系大连中院,执行法官努力推进,本案正式进入拍卖程序;

5. 2022年2月22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处置单位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北交互联”上就本案中已在前述程序中冻结的109960000股“獐子岛”股票网络首次司法拍卖事项做出公告;

6. 2022年3月26日,前述网络司法拍卖程序的竞价阶段结束,根据《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最终拍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342,910,260元,成功竞买人为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案件总结

(一)案件阶段性结果

在本次拍卖竞价结束后,竞买成功的竞买人还需按照《竞买须知》和《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恒信律师初步判断,在其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余款后,最终申请执行人可据此获得清偿的金额足以覆盖大部分债权。

在整个程序中,大连中院多次组织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进行本案相关问题的沟通,恒信律师也积极参与,提供案例并发表意见,最终使得本案得以顺利且高效的执行,最大化的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

(二)案件疑难点

本案是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的为数不多的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执行案件。关于其所涉及的上市公司大额股票司法拍卖处置程序,由于辽宁省地区缺少明确的法规和政策指引,大连中院参考恒信律师提出的《上海金融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定》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上市公司股票的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和实际做法,制定出本案的拍卖方案,最终使得本案得以顺利完成首次司法拍卖。

(三)恒信业绩

本案系恒信律师在某大型证券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处置ST大控股票后第二次处理此类案件。通过本案,恒信律师积累了较多的上市公司股票司法处置经验,处理复杂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件执行的能力和素质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四)未来趋势

股票质押式回购一直是上市公司大股东较为青睐的融资方式。然而由于近年来受疫情影响,部分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不佳,大股东现金流紧张,加之证券市场的波动,部分上市公司证券市值出现低于约定的履约保障比例(警戒线、平仓线)的情况,最终导致作为资金融出方的证券公司启动司法程序救济自身权利。因此,未来此类案件会呈上升趋势,恒信律师也将在现有经验的基础上,对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件诉讼和执行深入研究,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

具体法律观点和法律分析,恒信律师将于后续恒信视角栏目进行论述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