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律师代理的两起海事海商案件再度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2022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三批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案例共十件,涉及产品责任纠纷,独立保函欺诈,股权转让纠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海上财产损害责任纠纷等多个领域。本所海事部律师代理的两起海商海事案件:新鑫海航运有限公司(NEW GOLDEN SEA SHIPPING PTE. LTD.)与深圳市鑫联升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大连凯斯克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以及福建元成豆业有限公司与复兴航运有限公司(REVIVAL SHIPPING CO., LTD.)海上财产损害责任纠纷案成功入选。

新鑫海航运有限公司(NEW GOLDEN SEA SHIPPING PTE. LTD.)与深圳市鑫联升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大连凯斯克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涉及航运业中频发的目的港无人提货问题,本案适用的准据法将会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产生根本影响,而如何准确查明和正确适用域外法律一直是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难点问题。为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所律师主张适用新加坡法律,在协助当事人通过各种途径查明和证明新加坡法律的同时,积极协助配合法院委托法律查明服务机构查明新加坡法律中与涉案纠纷相关的内容,大连海事法院最终适用查明的新加坡法律做出裁判。

福建元成豆业有限公司与复兴航运有限公司(REVIVAL SHIPPING CO., LTD.)海上财产损害责任纠纷案涉及近年热点的进口大豆货损问题,本所律师凭借长期处理大豆货损案件的经验以及对大豆运输的深入研究,基于卸货港检验发现的货物细节,抗辩原告主张的热损损失在装货港即已存在;并结合大豆装运的实践以及承运人签发提单的法律规定和实务,抗辩大豆品质指标不属于提单批注所涉及的货物表面状况、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没有过错,厦门海事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此前还入选厦门海事法院2020年度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大豆进口国,年进口量超过1亿吨,大量巨额进口大豆货损纠纷备受国际航运业关注,国际保赔集团对本案判决给予了高度评价,不仅维护了本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在更大程度上彰显了中国法院对境内外当事人的平等保护,提升了中国海事司法公信力。

这两起案件是继本所海事部律师代理的“阿提哥”轮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案入选最高院首批“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后再度入选最高院颁布的典型案例。恒信海事部将一如既往深耕海事海商领域,秉承“专业、勤勉、尽责”的服务理念,为境内外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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