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居住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法,从创设之日起就作为社会生活保障制度而存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完善,居住权在经历二十多年的探索与研讨之后,终于在民法典物权编开创性地确立下来。
一
居住权的概念
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依据合同或遗嘱取得的,对他人的住宅进行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需要的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权利主体限定,只能为自然人;
2、通过签订居住权合同或遗嘱设立,以登记为成立要件;
3、权利设立以无偿为原则,有偿约定为例外;
二
居住权与住宅租赁权的区别
三
公民居住权的意义与作用
最后,公民居住权有望推动房屋公示制度的发展。鉴于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会对转让、租赁造成限制,房产交易中查询房屋登记状态将成为不可或缺的一环,这也将在客观上推动房屋公示制度向更加便捷、高效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