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代理的一起涉外仲裁案从境外执行回款1.2亿多人民币


本所律师代理四年的一件国际仲裁案近期再传喜讯。继2019年12月的仲裁裁决做出后,被申请人怠于履行赔付义务。本所律师与境外律师合作,通过法律手段从境外收回大额款项,取得阶段性成果。

该案涉及的澳大利亚罗伊山铁矿项目是澳洲最大的铁矿项目。本所客户大连华锐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公司”)作为设备供应商与项目分包商Duro Felguera Australia公司(以下简称“DFA公司”)签订合同,DFA公司拒绝支付尾款。2016年,华锐公司委托本所律师与美国Squire Patton Boggs律师事务所在新加坡对DFA公司提起仲裁。2019年12月19日,仲裁庭做出第一部分最终裁决,裁决支持华锐公司的绝大多数本请求,驳回DFA公司的绝大多数反请求。综合本请求与反请求,DFA公司应向华锐公司支付32,898,858.18美元。

裁决做出后,DFA公司未主动履行付款义务,华锐公司采取积极措施,继续委托美国Squire Patton Boggs律师事务所与本所涉外业务团队进行主动追偿,在疫情期间通过向澳洲法院申请执行、向相关方主张权利等方式进行追索。2020年6月4日,华锐公司收到部分款项18,323,041.88美元。对于剩余款项,中外律师团队正在继续协助华锐公司追索。

对于已追回款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邵长南先生向本所律师、Squire Patton Boggs律师与参加本案的全体成员发来感谢信,对全体办案人员四年来的努力表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