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律师应邀参加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 2022 年年会暨盛京破产法论坛并做主题发言


 

      2022年11月20日,由辽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主办的“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 2022 年年会暨盛京破产法论坛”成功举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辽宁大学、东北大学、法院、检察院、律所、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等众多从事破产法研究、审判、法律服务的学者、法官、律师等百余人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本次论坛。

      会议由研究会秘书长吴凤君主持,并由闫海会长致开幕辞。会上,王欣新教授、徐阳光教授、麻锦亮法官、郭云峰法官分别就预重整相关问题进行了主旨发言。刘强副会长宣读了本次年会优秀论文获奖者名单,并由参会领导向获奖者代表颁发证书。本所破产与重整业务团队张方盈律师撰写的论文《我国预重整实践现状与制度构建——基于价值体系分析下的路径探析》获得一等奖,并应邀做主题发言。

 

 

       张方盈律师首先就我国各地区预重整的实践现状进行了对比分析,并提出目前预重整存在的实践困境,并进一步从辅助中介机构的角度,对司法介入不同程度下的预重整模式所存在的实践倾向和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分析探讨,进而从我国预重整制度的内生因素等方面对预重整的核心内涵提出自己的思考,并提出预重整“作为庭外重组在重整规范视角下的破产配套衔接机制”的基本定位。此外,张方盈律师进一步从司法对市场的调整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建议将法院在预重整中的角色定位限于平台与制度的搭建者,以及预重整中“司法最低限度介入”模式。最后,就如何让预重整与司法重整能够更集中发挥各自制度优势,进而有效实现预重整“节约司法成本,提升重整质效”的立法宗旨进行了分析与说明。随后,参会专家分别对论坛的发言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本次论坛聚焦“预重整”的话题,既有丰富的学界观点,又有广泛的实践性分析,深入讨论了预重整实践探索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推动了破产法学领域的相互交流,受到了参会同仁的高度评价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